全国预订电话:400-830-9996,400-630-9996
 
 
会员手册
专享渠道 | 会员卡种类 | 会员预订 | 会员积分 | 优惠举例 | 等级及权益 | 专享服务 | 联盟伙伴优惠 | 注意事项

会员注意事项

会员资格:

  1. 会员资格申请成功后终生有效。
  2. 会员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是会员资格唯一确认标识。
  3. 不论每间客房入住的客人数目,只有一个付账的会员可获一次合格的住店记录。
  4. 金卡会员资格申请只针对贵宾卡积分累积升级客户,会员也可以通过购买积分的方式直接升级至金卡会员。
  5. 公司卡申请仅限于政府与公司客户。
  6. 会员资格在首次入住后生效。

优惠内容和
服务项目:

会员享受专享服务时须符合以下条款。

  1. 为使您能享受到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优惠与服务,预订时请说明会员卡号,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出示会员卡或相应身份证明文件。
  2. 酒店门市价以各分店前台实际挂牌为准。
  3. 会员不可同时享受折扣优惠和酒店促销价及其他优惠。
  4. 获得会员资格后,从第二次入住开始享有会员店内折扣、优惠、积分兑换和奖励积分。
  5. 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尽全力确保会员享受所明确的优惠和服务,但并不是所有的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酒店都可提供华悦会所有的优惠和服务项目(详情信息请查阅网站)。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负责补偿未予提供的优惠和服务。
  6. 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告知后决定增补或取消华悦会的优惠或服务(更新详情信息请查阅网站)。
  7. 解释权归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会员卡及积分

  1. 会员入籍后消费即时累积积分。
  2. 会员只可在旗下酒店和华悦会提供的认可的服务项目消费实现积分累积;酒店第三方承包项目和华悦会合作伙伴未列明的服务项目消费不可兑换积分。

       店内消费以会员提供的消费依据或前台认可的消费记录为准。

  1. 会员未提前通知酒店取消预订时,将以100分/间扣除其积分。会员提前向酒店或订房中心取消预订将不扣除任何积分。
  2. 会员可同时享受多间客房的折扣优惠。会员取消预订应在预订保留时间前通知酒店,否则将按100分/间扣除其积分。
  3. 团队订房或长期包房的会员,需以会员价入住才享有积分。
  4. 积分交换仅限于华悦会金卡会员。金卡会员可将积分转换至任何级别的会员积分帐目下,每公历年12个月期限内最低转换积分为1000,最高转换积分为10000。
  5. 会员卡遗失,须凭本人身份证件补办。
  6. 会员入住时,请出示会员卡或有效证明,否则只享受会员优惠价格,不享受积分。
  7. 特价房与日用房均可享受会员积分活动。

积分有效期:

  1. 会员积分终生有效。会员升级不扣除积分。
  2. 积分审核周期为1公历年,每年12月31日为最后审核日。届时积分累计不满足相应会员积分额度要求的,原会员级别和相应权益只保留6个月。

积分查询
累积和兑换:

  1. 积分查询和兑换可通过华悦会专享渠道:
    全国预订/客服中心:通过我们的全国免费热线报卡号/身份证查询
    800-830-9996 (固话)
    400-830-9996 或 400-630-9996 (固话和手机)
    +86-755-2693 0988 (港澳台或国外客户)
    网站:登陆下列网站会员专区,进行在线查询:
    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网站: www.octhotels.com
    城市客栈网站 :www.cityinn.com.cn
    酒店前台:出示会员卡或个人身份证件进行查询。
  2. 积分累积资格只限于通过华悦会专享渠道进行预订的会员。
  3. 联名持卡副持卡人享有同样会员积分权益。
  4. 消费兑换积分上传系统时间为24小时。酒店对会员住宿次数及时进行核对、累计、更新,积分需与酒店最终确认方可累计。积分的更新将在消费或兑换次日计入会员帐户。如遇特殊情况(如法定假期、重要会议期间)核查工作可能延迟,积分会相应延迟累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 积分达到指定额度可以兑换服务或奖品。可即时兑换奖励房和店内服务。

兑换店外产品/服务(指合作伙伴或合作卡指定产品/服务)可通过华悦会专享渠道提出申请,积分兑换正常的处理周期为2周,两周内通知兑换,如遇节假日适当延长。

  1. 会员积分审核周期为1公历年,截至到每年12月31日为最后审核日及年度兑换核算日,对于12月31日前未有任何兑换行为的会员,12月31日后其积分保留原总额的50%。
  2. 兑换服务或奖品后将扣除相应的积分。
  3. 由于客人提供的邮寄地址等客户资料错误导致兑换礼品未正确到达,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豁免。
  4. 奖品一经确认,不可退还或更换。积分兑换的奖品不提供发票。邮寄奖品寄出时间以邮寄日期为准。
  5. 积分奖励所兑换的酒店免费房、餐饮和其他指定产品/服务不提供发票。取消积分兑换免费客房,会员须提前通知酒店同时取消预订,否则,兑换积分将全额扣除。
  6. 积分只可兑换相应数额的消费,不可兑换现金。
  7. 积分奖励不定期进行调整,兑奖礼品以网站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8. 积分兑换的解释权归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Copyright © 2007 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友情链接 | Powered by EmporioAsia